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菌落总数主要是作为判定食品被细菌污染程度的标记,也可以应用这一方法观察食一中细菌的性质以及细菌在食品中繁殖的动态,以便对被检样品进行卫生学评价时提供科学依据。
菌落总数测定的几项说明

1.菌落总数的测定:
是以检样中的细菌细胞和营养琼脂或者平板计数琼脂或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根据检验标准要求选择相应的培养基)混合后,每个细菌细胞都能形成一个可见的单独菌落的假定为基础的。由于检验中采用37℃于有氧条件下培养(空气中含氧约20%),因而并不能测出每g或mL检样中实际的总活菌数,厌氧菌、微嗜氧菌和冷营菌在此条件下不生长,有特殊营养要求的一些细菌也受到了限制,因此所得结果,只包括一群能在普通营养琼脂中发育、嗜中温的、需氧和兼性厌氧的细菌菌落的总数。
2.鉴于检样中的细菌细胞是以单个,成双、链状、葡萄状或成堆的形式存在,因而在菌落总数测定培养基平板上出现的菌落可以来源于细胞块,也可以来源于单个细胞,因此平板上所得需氧和兼性厌氧菌菌落的数字不应报告活菌数,而应以单位重量、容量或表面积内的菌落数或菌落形成单位数(colony forming units,CFU)报告之。
3.每种细菌都有它一定的生理特性,培养时,应用不同的营养条件及其他生理条件(如温度、培养时间、pH、需氧性质等)去满足其要求,才能分别将各种细菌都培养出来。因此,要得到较全面的细菌菌落总数,应将检样接种到几种不同的非选择性培养基上,并培养在不同条件下,如温度,氧气供应等。
菌落总数的测定
在食品微生物检测中测定菌落总数时,是将食品检样做成几个不同的10倍递增稀释液,然后从各个稀释液中分别取出一定量在平皿内与菌落总数测定培养基相混合,经培养后,按一定要求计算出皿内琼脂平板上所生成的细菌集落数,并再根据检样的稀释倍数,计算出每g或mL样品中所含细菌菌落的总数。
(一)所用器皿及稀释液:
1. 检验中所用玻璃器皿,如培养皿,吸管、试管等必须是完全灭菌的,并在灭菌前彻底洗涤干净,不得残留有抑菌物质。
2. 用作样品稀释的液体,每批都要有空白对照。如果在琼脂对照平板上出现几个菌落时,要追加对照平板,以判定是空白稀释液,用于倾注平皿的培养基,还是平皿吸管或空气可能存在的污染。
3. 检样的稀释液虽可用灭菌盐水或蒸馏水,但以用磷酸缓冲盐水特别是0.1%蛋白胨水为合适,因蛋白胨水对细菌细胞有更好的保护作用,不会因为在稀释过程中而使食品检样中原已受损伤的细菌细胞导致死亡。如果对含盐量较高的食品(如,酱品等)进行稀释,则宣采用蒸馏水。
(二)检样稀释:
1. 检样稀释时,应以无菌手续称取(或量取)有代表性的样品25g(或mL)剪碎放于含有225ml灭菌稀释液的玻璃瓶内(瓶内预置适当数量的玻璃珠),经充分振摇作成l:10的稀释液。如系肉、鱼等固体样品,**剪细于灭菌乳钵内与稀释液研匀,或与稀释液同置于灭菌均质器杯中(国产均质器,目前以江苏武进郑陆医学仪器厂产品较简便而实用),以8000~10000rpm速度搅拌1分钟,使做成均匀的1:10稀释液。
2. 根据食品卫生标准要求或对标本污染情况的估计,将上述1:10的检样稀释液再做成几个适当的10倍递增稀释液。即取1:10稀释液1mL与9mL稀释液混和做成l:100的稀释液,然后依次递增稀释,做成1:1000、1:10000等稀释液。注意每递增稀释一次,必须另换1支l mL灭菌吸管,这样所得检样的稀释倍数方为准确。
3. 从吸管筒内取出灭菌吸管时,不要将吸管尖端碰着其他仍留在容器内的吸管的外露部分;而且吸管在进出装有稀释液的玻璃瓶和试管时,也不要触及瓶口及试管口的外侧部分;因为这些部分都可能接触过手或其他沾污物。
4. 在作10倍递增稀释中,吸管插入检样稀释液内不能低于液砸2.5cm;吸入液体时,应先高于吸管刻度,然后提起吸管尖端离开液面,将尖端贴于玻璃瓶或试管的内壁使吸。管内液体调至所要求的刻度,这样取样较准确,而且在吸管从稀释液内取出时不会有多余的液体粘附于管外。
5. 当用吸管将检样稀释液加至另一装有9mL空白稀释液的试管内时,应小心沿管壁加入,不要触及管内稀释液,以防吸管尖端外侧部分粘附的检液也混入其中。